很久之前就知道这个片子,一直想着把书先看完了再来好好看电影。但是还是最终忍不住先把电影先看了,因为我手上现在没有纸质书。
看完电影,真的有很多东西想要说一说。
我把我的影评标题取名为傲慢与偏见,简奥斯丁一定不会介意的,我想。这绝对是一部值得一看再看的电影,当然书也是一样的,尽管还没有看。
高潮部分当然属于后半部分,从法庭辩论开始吧。但是前面的铺垫有那么的不可或缺。种族歧视在美国,至今依然是一个未停止的问题,也可以说偏见。我想说,傲慢的白人允许着自己将一种自我感觉的种族优越感发挥淋漓尽致,然后造就了蔑视黑人生命的偏见。
阿卡斯的结束陈词那么温和理性,那么富有张力和感染力,可惜还是无法软化同胞那颗捂了将近一个世纪都还捂不热的石头心。白人父亲将一种贫穷和无知的种族歧视意志把一个良善的黑人送上有失公允的审判庭上,一个毒打自己女儿的醉汉,他的道德充满麻痹的酒精味,危险而邪恶;白人女人,就如黑人为她而感到抱歉那样,她倚赖自我的意志将爱意放在一个黑人身上
如果一辈子只要看一本书,看这本书就够了。
电影虽然丢掉很多很值得回味的细节,比如 Atticus 跟姑姑说给躲在厨房的 Scout 的话,比如最后以 Boo 的视角来回放那几个夏天......
可是看完还是被打动,不是关于偏见的主题,而是 Atticus 作为一个父亲对孩子的教育。
整个故事,就是 Scout 和 Jem 对「理想中的爸爸」定义的改变,其中的教育,没有任何刻意的说教,而是由一些迫不得已的发生在 Atticus 身上的事情实现的:他的选择,选择 背后的依据,如何捍卫他的选择
五星制四星半,10分制9.2分。
1. 唯一恐惧的就是恐惧本身。生活中对自身造成威胁的危险绝大多数来自于已有征兆的事件,让我们产生恐惧的未知事物或人往往是安全甚至于友好的。
2. 对人的尊重,对人的信任,是培养小孩正确认识世界的良方。
3. “杀死一只知更鸟”:从量变到质变的转换,人的行为从可控到失控。
不晓得什么原因,看之前把片子预设成一部悬念片,所以在一个小时的影片铺垫中时时注意,企图抓住能引起结尾的线索。结果证明片子不是一部纯粹的悬念片,至少没有刻意为之。
影片在IMDB上评价很高,8.4。也许和美国特定的历史背景有关系,在其他没有经历过那个背景的人,至少在我,就很难为白人律师为黑人嫌疑犯辩护感到莫大的震撼。
影片关涉到太多的东西,黑人政治、民主、正义和公平、怎样与他人相处,等等等等。最后,Boo那一幕很让人感动:不要轻易去伤害他人,只因为我们不够了解。Stand in other men's shoes,站在别人的立场,了解他们,宽容他们。另外,孩子的眼睛确实是这世界上唯一清澈的东西。
力量的体现不在于给人震撼,而在于给人以潜移默化的启迪:所有的情节与剧情都指向了偏见与尊重。
第一个令人启迪段落是主人公为了不使受帮助者难堪而故意避而不见,并以此教育自己的女儿,对别人的尊重有时候并不是简单的礼貌,更在于以别人的角度看问题,同时为别人考虑。第二个令人印象深刻的章节是全家与被邀家境贫寒的小男孩一同吃饭的时候,小女孩对男孩过分吃糖浆的行为表示不解甚至是厌恶。女仆教育小女孩的话——他是你的客人,就算他要吃掉桌布,你也不能说什么。而最后一个则在全书的结尾,那家神秘而苦命的邻居最终救了主人公的孩子们,我们看到小女孩已经能够抛开成见正视这个苦命的人,同时给予别人以安慰和鼓励,这与之前小孩子们由于害怕与好奇晚上偷偷靠近邻居家的情节相互呼应。
主要剧情在于主人公因为正义,为一名指控强奸白人妇女的黑人辩护。消息传出,全镇的人都觉得不可思议,仿佛黑人天生就有罪。期间,麻烦纷纷找上门来:莫名其妙的恶作剧、女孩同学的恶语相向等。女孩开始无所适从,并通过拳脚面对挑衅的同学。主人公在得知情况之后
在一只知更鸟的情况中,案件陪审团都是白人,不知道当时的陪审团选任制度是不是不允许黑人担任陪审员,如果是这样,这从制度上就是不公平的。当不公平的制度以及不公平的审判结果让无辜的年轻黑人对这个法律系统失去信心的时候,他甚至不考虑上诉就企图逃跑,结果悲剧酿成了。
而在另一只知更鸟的情况中,善意的谎言,躲避法律成了追寻实质正义的方法。大快人心的同时,回味起来是心酸。法律不能给无辜的民众以信心,这一部分是因为法律尚不能根除人们脑中根深蒂固的各种偏见与歧视,另一部分是因为法律仍在不断完善的路上,制度没能有效防止偏见与歧视发挥巨大破坏力。
【杀死一只知更鸟】约翰·梅根纳主演,在毕业时刻和阿迪克斯芬奇——他已活在电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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