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明,我不是学法律的,甚至说我没有看过任何与法律有关的材料
关于片中最后以“谋杀”起诉
我认为是起诉他终止妻子的生命是谋杀,而不是开枪那次
这样就是完全不同的案子了,自然不会违反“一罪不两审”的原则
这样,前一个案子的“谋杀未遂”是否成立并不重要
只需要证明这一次他是在谋杀就可以了
投怀送抱的感情戏/感情线是怎么回事?残酷的商场绞杀也要遮遮掩掩吗!虽然称不上演技吊打,但这部中等偏上的law related movie在核心处出现裂缝,实在不能忍。导演的操纵痕迹太暴露——虽然编剧可以摆弄,但这部片子的选角,交织出的走向就应该是傲慢小聪明不自制的青年律师被黑幕倾轧出局,霍普金斯牛到最后,like《优势合作》。但显然这样一家独大或排除嫩嫩新星另立一派山头的做法,不被制作人重视。于是,在一个又一个妥协而生硬的节点影响下
这个演员的演技并不渣,可以称作很有迷惑性的高杆
“破绽”2007,看来安东尼真的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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